由民政所長侵吞公款52萬說開去
2014-11-14 17:13:02 來自:四川報道網(wǎng) 編輯:欣 然
大家知道,發(fā)放各項國家補助是民政部門的工作職責。
然而,河南省新安縣五頭鎮(zhèn)民政所所長張景華卻覬覦這些“救命錢”。“2014年9月22日新安縣法院認定被告人張景華超越職權擅改93.13萬元民政專項資金用途,犯濫用職權罪;利用職權便利侵吞公款52.61萬元,犯貪污罪。”(11月13日 《檢察日報》)
張景華最終受到法律制裁,可以說,是咎由自取、罪有應得。追溯其犯罪歷程,令人不勝感慨。
張景華邁出作奸犯科的第一步,始于2009年。媒體披露:2009年,五頭鎮(zhèn)168戶群眾有資格享受危房改造補助金,共47.17萬元。張景華本應將這筆資金直接入賬,但他卻將這筆資金轉到了張遷的賬上,繼而再將這筆錢撥到168名群眾的賬戶上。檢察機關最后查實:在實際發(fā)放的名單中有149戶群眾一分錢都沒領到,涉案金額33.70萬元。涉及面如此之廣、金額如此之大,張景華能夠輕松地瞞天過海,時間長達3年多,暴露出民政資金操作層面的漏洞和監(jiān)管上的不力。為此,筆者不禁倒吸一口涼氣。
另一個漏洞則是,張景華手上掌握著267本存折——都是五頭鎮(zhèn)的“低保戶”和“五保戶”的。其作用在于,張景華給民政所工作人員一份名單和對應的數(shù)額,將規(guī)定數(shù)額打進指定的存折;隨后,工作人員拿存折去取現(xiàn),并將所取現(xiàn)金與存折一并交還——因為有很多“五保戶”不會用存折,都是到民政所領現(xiàn)金。至此,張景華犯罪過程堂而皇之地完成,且不引人懷疑。在通常情況下,看賬目,錢都發(fā)下去了;看看錢,都進了群眾的存折。實質(zhì)上,這些錢都裝進了張景華的腰包。
值得警惕的是,張景華案只是眾多“小官巨腐”的一個縮影。因為民政救濟救助的特殊性,直接面對弱勢群體和老百姓,張景華案的惡劣影響可想而知。
“小官巨腐”,是目前反腐的一個新特點。“據(jù)河北省紀檢機關透露,該省搜出1.2億元現(xiàn)金的官員為秦皇島市城市管理局原副調(diào)研員、北戴河區(qū)供水總公司原總經(jīng)理馬超群,目前馬超群正在接受調(diào)查。37公斤黃金,以12日的金價來算,價值約1100萬元。”(11月13日《新京報》)馬超群貪腐的金額,已經(jīng)超過了人們的想象,估計會刷新“小官巨腐”紀錄。諸如此類的案例,舉不勝舉。
“小官巨腐”發(fā)生在群眾身邊,為害尤烈。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,對貪腐特別是“小官巨腐”“零容忍”,加強反腐制度建設,繼續(xù)保持高壓態(tài)勢,才能最終形成官員“不敢貪”“不能貪”“不想貪”的局面。